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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海上搜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 2009/04/21 稿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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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关怀下,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国务院各部委、军队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当地驻军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级海上搜救机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按照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工作要求,积极履行“人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的职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开拓进取,努力提高预防预警水平,切实增强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有效地减少了各类海上险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水域污染和财产损失,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近年来海上搜救工作取得的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1973年,在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关怀下,我国成立了海上安全指挥部,负责防止船舶污染海域、船舶防台、防冻破冰及海难救助工作,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组建了海上安全指挥机构,基本满足了当时海上搜救工件的需要。为与国际接轨,198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了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海上搜救机构和力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三个历史性阶段跨越。

近年来,尤其是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军队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紧密协作、求真务实,不断推进海上搜救工作,搜救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搜救成功率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2005年搜救成功率95.2%,2006年为95.7%2007年为96.8%2008年为96.5%2008年,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成功处置了“浙江327船碰在建桥梁事故”、“西沙海域大量中外渔民被困事件”、“大连海域1120大规模渔船渔民被困险情”、“青岛浒苔自然灾害”等重特大海(水)上突发事件,还成功组织了防抗“浣熊”等10个影响或登陆我国的台风,海上搜救工作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总体来看,全国海上搜救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搜救体制逐步理顺,搜救机制日趋完善。

目前,我国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沿边的黑龙江省已建立起由当地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的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建立了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部分省、直辖市还建立了地、市级海上搜救分中心,国家、省、市三级海上搜救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此外,天津、江苏、浙江和山东等省、直辖市还建立了渔船险情搜救分中心,部分内陆非水网地区也建立了水上搜救指挥机构和应急反应机制,我国水上搜救体制不断得到完善,应急响应速度得到显著提升。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下,交通运输部先后与卫生部、中国气象局、民政部、原信息产业部等建立了海上搜救联动机制,与财政部、农业部、外交部等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用于海(水)上搜救的奖励专项资金制度已经确定,提高了社会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的积极性和海上搜救的救助成功率。

(二)规律认识不断深化,防抗极端天气能力增强。

通过对险情发生规律的探索总结,加强了对“四区一线”、“四季三节”、“四客一危”等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船舶的监督管理,及时化解了多次重大突发险情,有效处置了重大污染事故,群死群伤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在气象和海洋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海上搜救中心不断完善台风等极端天气预警预防机制,通过与气象、海洋部门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有效减少了重特大海上险情的发生。这些年我们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和理念。比如说在海上台风防抗方面,我们明确提出了“早部署、早准备、早检查、早落实”,强调了“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在工作方面特别强调“思想认识到位、预防措施到位、应急响应到位”。2004年以来,连续5年实现了在台风袭击我国沿海期间中国籍水上运输船舶人员零死亡的成绩,实现了台风袭击期间辖区“不死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宽,搜救影响力逐渐扩大。

近年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与美国、菲律宾、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以及欧美国家搜救机构密切合作,成功组织了多起国际搜救行动。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和深入,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海上搜救能力的提升,同时,海上搜救机构在履行好海上“预警预防”和“人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职责的同时,开始涉及到抗震救灾、内陆救援、打击海盗及国际救援等诸多领域。通过对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实施的“救援外交”,中国海上搜救名牌逐步形成,影响力和工作外延不断扩大,树立了良好的大国形象。

二、海上搜救的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国海上搜救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从中可以总结出以下五点基本经验:

(一)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每当发生重特大海上险情时,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均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给予有力指导。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搜救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为搜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得益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先后有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气象、通信、农业等部门与我部建立搜救合作机制并有效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海上搜救的效率和效能。

(三)得益于“一案三制”建设的不断推进。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颁布实施,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转变为实体机构,为海上搜救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的保障。

(四)得益于国家投入的不断加强。

国家制定了水上搜救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投资100亿元,不断加强对海上搜救和海上安全监管的投入,专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国海上搜救的实力。另外,搜救专项奖励制度的设立,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搜救的积极性,促进了搜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得益于先进技术的不断应用。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手机定位等手段的运用,在海上搜救领域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大提高了搜救的成功率。

这些经验来之不易,是今后进一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宝贵财富,我们将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

三、进一步提高海上搜救能力的几点意见

200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海上搜救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协调、服务、督查、指挥”的职能定位,努力提高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能力、提高搜救机构的组织协调能力、提高一线救助人员的海上搜救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在中央层面,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深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合作,切实履行好海上搜救职责;在地方层面,积极推动省级搜救中心与地方相关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设。

(二)突出核心,进一步强化搜救能力建设。

积极探索与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海上搜救专项演习,通过演习演练,不断提高搜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非水网地区搜救工作的指导,提高非水网地区搜救能力;进一步研究经常参与海上搜救社会力量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海上搜救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优势和效能,不断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全面加强海上搜救能力建设的科学发展思路,切实提高海上搜救的综合能力。

(三)抓住关键,进一步加大科技应用。

树立科学施救的观念,重视科学技术的运用,通过开展海上各种灾害预警、防范和搜救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海上搜救的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搜救辅助决策系统,不断提高应急响应、应急评估、人员生存能力评估的效用和效率;积极开展大风浪海上搜救技术研究、大规模海上救援技术研究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海上搜救领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四)强化外联,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

在与韩国等国家签订搜救协定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周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搜救合作。进一步跟踪国际海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深入研究各国家、地区海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的先进理念、管理模式和搜救技术,并为我所用,切实提高我国海上搜救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回首过去,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委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海上搜救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展望未来,海上搜救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将迎来巨大的挑战,做好海上搜救工作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一案三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搜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应用,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交流,促进我国海上搜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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