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广东省开展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函[2009]24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6年在广东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来,你局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组建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全省有12个市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二是加快了应急平台和矿山、危化骨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完善了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四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及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实现了全覆盖,并广泛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在你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并拟于今年四季度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你省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为做好综合试点工作,请你局围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救援队伍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加大法规政策保障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等重点方面提出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注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