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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组莅临安全监管总局检查指导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 2009/12/11 稿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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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五组一行五人来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指导工作。安全监管总局举行汇报会向检查工作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应对法》宣传培训情况、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对《应对法》贯彻实施的体会,并提出了建议。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同志出席了汇报会并致辞。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毅同志主持了汇报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志坚同志代表安全监管总局向检查工作组作了情况汇报。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函〔200986号)。《通知》要求,从9月下旬至11月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应对法》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由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法制办、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地方和部门实地进行抽查。安全监管总局是重点被抽查的部门之一。

接到国办函〔200986号文件后,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同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和抽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国务院办公厅写出报告。根据骆琳同志的要求,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了检查的具体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及时印发了《〈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160号),组织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认真开展《应对法》实施情况的自查和抽查,并组织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结合职能分工进行内部自查;在由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督导调研中,将《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部分省(区、市)进行了抽查。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及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应对法》的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并提交了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安全监管总局进行了总结分析,形成了自查工作报告。

近年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通过贯彻实施《应对法》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推进。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有193个市(地)、直辖市所属的41个区(县)和其他省(区)部分重点县(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监管总局与气象、海洋、地震、总参等部门建立了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和应对机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机制和矿山、危险化学品区域应急协作机制日益完善。二是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广泛开展。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10项部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了修订评估。先后制定下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规章标准,并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各地区、各单位普遍开展了应急演练工作。三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目前全国共建有23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基地、21个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85个省级矿山、危险化学品骨干队伍。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已由2004年的25万人增加到了34万人,增长了36%。其中:矿山救援队伍从1.43万人增加到2.45万人,增长了71.3%。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体系逐步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初步建立。四是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事故分析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和救援统计工作制度。开设了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50”,建立了快速通报机制。与相关部门加强了联系,建立了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和单位做好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五是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不断加强。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预防性检查和隐患排查31.6万队次,140.3万人次,查出隐患138万项,协助整改128.3万项。各地普遍加强了对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开展了普查、登记、建档和申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六是加快了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制订工作的步伐。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规规章标准;与七部委局联合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还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检查工作组在听取了安全监管总局贯彻实施《应对法》情况的汇报和查阅了相关资料后,检查工作组对安全监管总局贯彻实施《应对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表示要将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详细向国务院汇报。随后,检查工作组还实地考察了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值班室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监管一司、监管三司、人事司,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事故调查司、科技装备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12月8,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五组一行五人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指导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同志出席了汇报会并致辞。    12月8,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五组一行五人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指导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主持汇报会。

   12月8,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工作五组一行五人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指导工作。安全监管总局举行汇报会向检查工作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应对法》宣传培训情况、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对《应对法》贯彻实施的体会,并提出了建议。
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检查组到安监总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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