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个人邮件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关于上报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情况的通知
应指信息[2006]24号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 2006/11/01 稿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文件

应指信息[2006]24号


关于上报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今年以来,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关于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0号)要求,认真开展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部分省区资质认定工作已接近尾声。为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拟认定三、四级矿山救护队名单上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以便统计下发证书。

  二、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今年资质认定工作情况和已认定三、四级矿山救护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上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

  联系人: 闫立 联系电话:010-64463052

  电子邮箱: yanl@chinasafety.gov.cn

  附件:2006年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情况表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关于上报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情况的通知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李静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管理员邮箱:yjjy@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