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应急[2006]130号


关于举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总局人事培训司《关于下达2006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35号文)的安排,定于9月25日-30日在北京举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管理的人员各1人。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与演练;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和资质管理座谈。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24日报到

  9月25日---9月30 日(一周)

  培训地点:北京安徽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号)

  乘车路线:机 场,乘机场大巴(中关村线)至安徽大厦站,过马路即到;北京站,乘地铁,在安定门站换乘18路公共汽车至惠新西街下车即到;北京西站,乘387路公共汽车在奥体东门换乘18路公共汽车至惠新西街下车即到。

  电 话: 010-64965588(宾馆总机)

  四、具体事宜:

  1.请各单位于 9月 22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见附件1)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 张玉 王曦 刘鹏

  联系电话:010-64983633 64976192

  2.请参加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明,以及2寸近照3张。

  3.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证书。

  4.培训费由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