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指协调〔2007〕34号


关于上报200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组织对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请各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对本地区、本企业200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所附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结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2.本地区(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开展事故救援及预防性检查工作情况;

  3.预案编制、执行、落实及演练情况;

  4.应急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5.事故应急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

  6.应急管理培训及宣传教育情况;

  7.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及对策、建议;

  8.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救援报告。

  联 系 人:肖 丹

  联系电话:010 - 64463917

  传 真:010 - 64463760

  电子信箱:xiaod@chinasafety.gov.cn

  附件:1.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及预防性检查总结表

        2.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及预防性检查总结表

        3.各省(区、市)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效果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