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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省级安全监管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救援水平和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08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定于3月21日-2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2008年第一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管理人员及负责应急培训工作的师资。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2. 美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危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
6. 实地参观省属企业应急管理情况;
7. 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经验。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3月21日-26日(20日报到)
培训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宾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38号)
乘车路线:从南昌火车站乘2路电车至江西省长途汽车站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赣江宾馆:万小贞13870863057
江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马祖云 13755765308
曾晓明 0791-6275759
四、其他事项
1.培训班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办。培训费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2.学员报到时每人交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的培训证书。
请各单位于2008年3月19日之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
联系人:秦绪坤
联系电话: 010-64463052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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